轉知內政部消防署「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宣導資料」,請各位同仁隨機加入課程使用。
一、依教育部107年8月30日臺教學(五)字第1070145787號函辦理。
二、有關住警器教育宣導資料,請學校運用各種集會時機加強宣導,並逕至內政部消防署住警器專區網頁(網址:http://fp.nfa.gov.tw/homefire)自行下載各項宣導資訊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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