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107年南投縣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全國性公民投票」投開票所工作人員之推薦案,本校分配名額31人尚缺27人,有意願參加人員請於107年8月30日前至人事室登記.

一、依據南投縣選舉委員會107年8月23日投選一字第1073150182號函辦理。
二、「107年南投縣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全國性公民投票」訂於107年11月24日(星期六)舉行投開票。
三、查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8條、第59條規定,投票所、開票所主任管理員、主任監察員及半數以上管理員須為「現任公教人員」,選舉委員會得洽請各級政府機關及公立學校推薦後遴派之,受洽請之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受遴派之政府機關職員、學校教職員,均不得拒絕。依中央選舉委員會96年11月15日中選一字第0960009179號函所指「現任公教人員」係包括現任之公務員、教育人員、政府機關之臨時工友、依事務管理規則雇用人員與以工程管理費、接受委託或補助之研究計畫進用之人員在內(不包含現役軍人及替代役男)。
四、本次選舉及公民投票所需之投開票所工作人員眾多,依「107年南投縣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全國性公民投票投開票所工作人員缺額遴派事宜第三次會議」決議,所遺缺額由各級學校進行遴派,檢附「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各校需派員統計表」(附件1)1份,請貴校遴派所屬人員擔任,填寫推薦名冊(附件2)於8月30日前函報予各校所在地之鄉(鎮、市)公所。
五、各校分配缺額不含候用校長及調府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