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編訂「健康飲食營養教育影片及說明手冊」,請轉知所屬教師及營養師充分運用與宣導,俾利落實健康飲食教育,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7年3月20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70030321號函辦理。
二、依據學校衛生法第23-1條第2項規定,學校營養師職責包括:飲食衛生安全督導、膳食管理執行、健康飲食教育之實施、全校營養指導、個案營養照顧。
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請財團法人董氏基金會,邀請專家學者研訂旨揭「健康飲食營養教育影片及說明手冊」,協助老師及營養師進行校園健康飲食營養教學時搭配使用,作為校園宣導工具,透過活潑趣味的動畫影片,讓學生認識均衡飲食的重要性,進而培養健康飲食生活習慣。
四、旨揭檔案已置於該署學生事務及校園安全組學校衛生科網頁(網址:http://203.68.64.40/six/main/hsub5.html),請逕自下載參考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