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雅渡假村自行申請機械遊樂設施停止使用,請參閱。
主旨: 有關泰雅渡假村自行申請機械遊樂設施停止使用乙案,請轉知所屬,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府106年4月18日府建使字第1060081919號函辦理。
二、 榮高育樂股份有限公司(泰雅渡假村)申請機械遊樂設施「雲龍飛車」、「音樂馬車」及「碰碰車」自106年3月1日至106年5月1日停止使用,本府業已備查,請各校轉知所屬,留意停用設施及遊憩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