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內政部有關校園建築物昇降設備(電梯)使用注意事項,請各位同仁轉達並指導學生使用規則。謝謝!

一、依據南投縣政府105年9月12日府教國字第1050191949號函。
二、本校建築物昇降設備皆由廠商維持每年2次維護保養及不定時安全檢查作業,以維校園師生及人員使用安全。
三、檢附搭乘昇降設備(電梯)使用注意事項,請各校加強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