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修正南投縣105學年度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簡章英語專長教師報考資格

一、依據南投縣105學年度國民小學暨附設幼兒園教師甄選委員會第三次會議決議辦理。
二、原經委員會簡章會議訂定之英語專長教師報考資格,乃考量配合教育部政策提倡推動英語專業授課及提升加註英語專長教師比例。但因接獲教師反應原報考資格過於嚴格,且恐影響代理教師報考,故再研議修訂105年教師甄試英語專長教師資格放寬比照去(104)年方式。
三、修正本縣105學年度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簡章英語專長教師報考資格為:
1.除具有合格教師證書者,並應具有下列條件之一:
(1)通過教育部88年國小英語教師英語能力檢覈測驗者。
(2)畢業於英文(語)相關系所者、畢業於外文系英文(語)組者(含未分組之外語文系,經畢業之大學開具主修英文之證明者)、畢業於英文(語)輔系者、國民小學英語教師學士後教育學分班結業者、修畢各大學專為國小英語教學所開設之英語20學分班者。
(3)達到CEF 語言參考架構B2級者(如附錄一)。
2. 具有國民小學加註英語專長教師證書者。
四、檢附公告「105學年度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簡章修正表」及附錄一「國民小學教師加註英語專長符合相當於CEF語言參考架構B2級之各項英語檢定考試標準參照表」如附件。